|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6日 19: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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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5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51%的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5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控股90%的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潼关冶炼)200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提供担保,期限分别为1年、2年,上述两个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6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提供全额担保。贷款利率均参照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合同均尚未签订。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63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二、同意潼关冶炼项目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方式一次性支付15000万元,租赁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期限为8年,按季等额偿还。 三、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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