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3日 22:15 |
作者: |
|
|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期限为一年。 三、通过关于处理固定资产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同意关于购买资产事宜:近日,公司与吉林省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在建工程转让合同》,与长春伍陆柒捌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分别签订了《协议书》,公司以自筹资金购买上述各方转让的总计建筑面积为3757.6平方米的房产、2957.52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229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5236.84万元人民币(含部分装修补偿)。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1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四项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