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7日 20: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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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召开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及三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1396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五、通过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为下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沙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绵阳长鑫)、绵阳东方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分别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3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的担保,除为绵阳长鑫提供的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融资时的额度为准)外,其余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七、通过关于审核由公司股东袁志敏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8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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