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7日 20: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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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56787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情况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申请办理贰拾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由酒钢集团公司担保壹拾伍亿元整,自身信用保证担保伍亿元整;向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分别申请办理壹拾叁亿元、壹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由酒钢集团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六、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其中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酒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原“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七、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8000万元人民币,使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30000万元。 八、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聘任高建民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4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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