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5日 21: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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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含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将新增与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酒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不含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公司与嘉峪关汇丰工业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丰制品)签订《钢坯、短尺坯委托加工协议》,公司向汇丰制品提出钢坯、短尺坯加工需要,按公司库房实际收到带肋钢筋合格量、废钢、氧化铁当月结算量向汇丰制品支付加工费。 公司与甘肃酒钢集团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力耐材)签订《转供耐火材料及耐材砌筑维修承包协议》,公司向科力耐材转供耐火材料原料,并有意聘请其承包公司耐材砌筑维修相关业务,相关服务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转供材料按实际采购价结算。 公司与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职工用餐食品原料供应及加工协议》,其向公司提供用餐服务按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与酒钢集团签订《循环水及气体产品供应协议》和《转供通用材料、通用备品备件、通用耐火材料、通用合金协议》,公司向酒钢集团提供的部分循环水及气体产品和通用材料、通用备品备件、通用耐火材料、通用合金的价格分别按协议价(单位成本的基础上增加的合理利润)和公司的实际采购价格而定。 预计上述协议项下交易双方每12个月的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5500万元、26500万元、8000万元、10000万元和24100万元,协议有效期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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