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0日 20:19 |
作者: |
|
| |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及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年报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211523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80元(含税)。 三、授权总经理温树泽在2010年度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内向银行取得贷款:年初贷款余额15000万元,新增贷款45000万元,年末贷款余额不超过60000万元;单笔贷款不超过10000万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 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七、通过更换董事的议案。 八、通过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同意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批准其与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下属相关公司拟共同发起设立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由2.6亿元增至5亿元,公司出资额由5200万元增至8750万元,出资比例由20%降至17.50%。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保险公司的设立尚需提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3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