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9日 06:01 |
作者: |
|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接到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煤集团)口头通知,山煤集团拟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下称:经坊煤业)作为煤矿兼并重组主体,对位于山西省长治市的长治县西火镇庄子河煤矿、长治县西火镇梁家庄村煤矿、长治县西火镇东华煤矿、长治县西火镇西对村煤矿(下合称:四家煤矿)、长治县贾掌镇镇里煤矿(下称:镇里煤矿)等煤矿资产进行兼并重组(下称:本次兼并重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经坊煤业已与相关方签署有关资产重组协议(仅为初步的框架性协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坊煤业将向四家煤矿的原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各煤矿资产的51%,并与其共同出资成立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名称预核准,未完成工商登记;下称:庄子河煤业),该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将正式收购并运营四家煤矿。各方将以经评估后的资产配比30%现金出资,经坊煤业将持有庄子河煤业51%的股权,具体出资额待前述煤矿的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确定。 经坊煤业将与长治市融利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元成立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下称:镇里煤业),该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正式收购并运营镇里煤矿,经坊煤业将持有镇里煤业51%的股权。 由于镇里煤业尚未正式成立,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已代其向本次兼并重组所涉及煤矿的原股东支付了部分资产转让价款,共计9863万元,其余价款待审计评估值确定且镇里煤业正式成立后再行支付;另外,公司已经向四家煤矿的原股东支付资产转让价款20100万元,其余价款待审计评估值确定后再行支付。 待本次兼并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有权机关将对此事项进一步审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