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2日 22: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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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2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10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存续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该方案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同意聘请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2010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人。 三、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增加1000万元现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清华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曾通过关于对该公司增资事宜,增资后其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下称:深圳泰豪)继续进行增资,同时引进非关联方新股东深圳市晟大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投资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深圳泰豪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80%;并将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深圳市工商局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五、同意公司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铁路支行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以下(含6500万元)、期限一年的一般额度授信(贷款已到期)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县支行申请人民币3500万元、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均由江西汇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日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7520万元(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关联公司担保的金额分别为22520万元、3000万元),无逾期和违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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