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9日 07: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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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6日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承债方式将持有的北海裕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截止2009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30.86万元,下称:裕华科技)100%的股权转让给姚祖平等七名自然人(下合称:受让方):根据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现金人民币11182163.17元;同时,受让方以现金方式优先偿还裕华科技欠公司的应付款57020748.25元;双方并对前述款项的支付等事宜作出相关约定。本次交易预计获得损益6873607.67元。 二、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钦州医药)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钦州医药向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期限两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截止2009年12月26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615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8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公司有逾期担保1800万元(主要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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