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4日 07: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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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莱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称:莱芜置业)租赁其建造的莱芜银座城市广场项目东侧自营商铺1-3层(租赁面积为4913.71平方米)用于商业经营。公司已于2007年5月28日与莱芜置业签订租赁协议,租赁了该广场裙楼部分约46000平方米用于开设莱芜银座商城店,现拟在遵循之前主体租赁合同原则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本次租赁期限为18年(自2009年8月10日始,至2027年8月9日),因公司需对此次租赁在自营商铺进行工程改造,莱芜置业给予公司为期一年的免租期,计租期为2010年8月10日始至2027年8月9日。自营商铺18年租金总额如下:租金12122294.55元;设备租赁费3627326.21元;物业服务费11152941.42元。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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