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3日 19: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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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09年12月22日分别与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营业期限为1996年7月18日至2014年3月18日,下称:美峰食品)的全体股东及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0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下称:金像食品)的全体股东签署的《股权收购合同》,公司收购美峰食品股东、金像食品股东分别持有的美峰食品100%股权、金像食品100%股权,以标的公司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基础,分别溢价1333.33万元、666.67万元,股权收购总价款分别为2393.77万元、1525.03万元。上述收购股权事项互为前提,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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