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0日 10: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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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及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09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计划生效日起4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10.88元)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标的股票总数为1090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176%)。本激励计划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同意公司设立子公司-莆田东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三、同意解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就转让福州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事宜与上饶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仍未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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