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7日 19: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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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7日召开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与相关方共同投资设立下述新公司,并进行有关煤矿资源整合及资产重组: 山西蒲县松树岭煤矿有限公司(下称:松树岭煤矿)、临汾高峰炉料有限公司马武煤矿(下称:马武煤矿)、山西蒲县金盾实业有限公司长兴煤矿(下称:长兴煤矿)拟以实物资产出资,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山西潞安元兴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2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9060万元,占82.87%股权。新公司设立后,依法受让松树岭煤矿、马武煤矿、长兴煤矿、山西蒲县元兴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蒲县吴家坡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蒲县南岭煤业有限公司等六方经评估作价的相关实物资产及采矿权。 山西蒲县宇星煤业有限公司(下称:宇星煤业)、山西蒲县鹏飞煤业有限公司(下称:鹏飞煤业)以实物资产及货币资金出资,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山西潞安宇鑫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600万元,占70%股权。新公司设立后,依法受让宇星煤业、鹏飞煤业、山西蒲县克城南山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蒲县德丰煤业有限公司长乐煤矿等经评估作价的实物资产及采矿权。 上述两家新公司拟受让资产的预估金额分别合计为12876.43万元、8370.18万元,具体实物资产的收购金额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采矿权价款依据有关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的通知文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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