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1日 21:00 |
作者: |
|
| |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简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其对公司2009年中报收入真实性、成本费用核算规范性进行了专项核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相关年度会计核算规范性进行了延伸检查,发现以下问题:2007年度提前确认收入、延期确认成本费用,虚增利润568.28万元;2009年半年报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利润72.87万元。上述问题违反了有关规定,现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依据有关规则进行改正并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天内披露经审计的更正后的公司2007年度报告,以及2009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将根据上述决定书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在2009年11月13日前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计划书。 公司2007年度更正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报告更正事项后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