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4日 21: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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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日向控股股东-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就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承诺事项进行了征询,现将控股股东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控股股东作出相关特别承诺后,经与公司沟通,拟定了多种资产注入的设想,推进、落实股改承诺工作。2008年上半年,为向公司转让广东地区的空运业务,控股股东将分散在广东各家下属企业的空运资产、业务、人员进行了剥离,与公司共同聘请中介机构完成全部的审计、评估工作。但是,由于控股股东原拟转让的网络资源及相应的空运资产的质量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放弃收购。总之,对照特别承诺,控股股东目前已经没有公司可以接受的、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空运资产。尽管如此,控股股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的发展,尽快与公司完成转让有关资产的事宜,但转让资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带来任何重大影响。公司将在2009年12月15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资产的转让事宜。 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就未能按期完成股改特别承诺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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