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3日 22:48 |
作者: |
|
|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监事会2009年度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投资实施“十一五”万吨茅台酒工程第五期2000吨茅台酒技改项目(建设面积共计约45356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约为5.67亿元,所需资金拟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本项目已由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相关备案确认书。 二、根据贵州省及仁怀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政府计划增加公司的生产用地,公司决定先行投资预计约8.5亿元购买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茅台镇第4号、第7号地块并支付征地、拆迁及安置区路网建设费用,所购上述地块将分别用于生产用地、整治及改善公司生产发展环境。具体事宜还需与政府协商。 三、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