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5日 22: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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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改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将名称变更为“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长盈投资有限公司及陈清合并持有的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元,下称:海鹏信)5%的股份,以海鹏信2009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1700万元为基础,以9倍市盈率计算的标的股权收购价格为765万元人民币。 五、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9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恒坤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使其注册资本增至110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0月12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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