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1日 23: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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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15.75亿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业务。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8.5亿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业务(将置换公司之前在该行办理的于2009年10月15日到期的2.3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三、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6.7亿元的三年期综合授信业务(其中包括5亿元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将置换公司之前在该行办理的于2010年3月8日到期的6.7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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