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1日 19: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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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上海梅林正广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梅林集团)通知,梅林集团于2009年5月20日与其控股股东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益民集团)签订《关于转让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合同》,梅林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18084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4%)协议转让给益民集团,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每股2.339元人民币,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2300万元。益民集团承诺: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次收购的公司股份。此外,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益民集团将继续履行梅林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股份转让后,益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8084万股股份,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尚需经有关有权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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