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6日 20:45 |
作者: |
|
| |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衢州公司)为衢州奥科特食品有限公司(系衢州公司股东-自然人毛家泽控股的公司,下称:奥科特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下称:柯城支行)借款850万元提供担保,根据衢州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与柯城支行签订的有关保证合同,保证期限为2008年12月23日至2009年6月23日。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鉴于衢州公司本次未按公司有关担保的规定程序并未取得公司同意擅自对外担保,董事会责成衢州公司尽快还清借款,解除本次担保。 上述衢州公司担保的850万元贷款实际系奥科特公司代为贷款,由奥科特公司用其房地产抵押781万元。同时按照“代为融资协议书”的约定,贷款资金除应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外已全部进入衢州公司帐户。另外,毛家泽已经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将其本人持有的衢州公司47%股权作为风险抵押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204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