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5日 19:5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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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2500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重庆市高新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新增贷款、重庆梅林今普食品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大渡口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新增贷款分别提供担保,上述三项担保的期限均为壹年;为上海梅林(捷克)有限公司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比利时银行)申请100万美元贷款通过比利时银行上海分行提供担保,期限为3个月。上述期限均以合同约定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234万元人民币(含上述担保);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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