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6日 16: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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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3日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六、通过对公司子公司上海梅林(捷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捷克克朗,公司以现金出资11200万捷克克朗(约合人民币3893万元),占70%股权;下称:梅林捷克]增资的议案:此次增资为公司与梅林捷克另一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增资10500万捷克克朗(约合人民币3964万元)。增资后,梅林捷克注册资金为31000万捷克克朗,公司持股比例不变。该事项尚需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批准。 七、同意公司为下列子公司提供相关担保(转期):为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虹口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上海梅林正广和(绵阳)有限公司向绵阳商业银行经开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上海梅林(荣成)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申请17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间公司将履行合同约定及承担相应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均为壹年(以合同约定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204万元人民币(含上述担保),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八、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虹口支行申请4325万元人民币并购贷款,期限为5年(以合同约定为准),还款期从第二年开始,前四年每年还款1000万元,第五年还清其余部分;担保单位为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九、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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