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2日 22: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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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及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61.91%的股份,下称:酒钢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酒钢集团以其持有的相关资产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678633.57万元作为本次交易价格,以5.79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172078712股。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酒钢集团持有公司股权增至1712955075股,持股比例达83.7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通过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与酒钢集团签订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采矿权盈利的补偿协议》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1日上午9:30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07”;投票简称为“酒钢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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