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0日 20:39 |
作者: |
|
|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股东袁志敏、夏世勇及李南京(分别持有公司282077104股、62394456股及57556096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0.20%、4.47%、4.12%)通知,袁志敏、夏世勇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60000000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30%)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下称:越秀支行);李南京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称:广州分行),用于为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担保,并均于2009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此外,袁志敏、夏世勇之前质押给越秀支行的公司10000000股、60000000股股份及李南京之前质押给广州分行的公司20000000股股份均已于同日在登记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