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9日 15: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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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六次董事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下称:福耀海南)出售资产的议案:福耀海南于2009年4月14日与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特玻)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福耀海南拟将其截止200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项下的全部资产(已于2008年12月30日放水停产,账面净值为67680.51万元人民币,下称:目标资产)出售给海南特玻,交易双方根据目标资产预估价值协商暂定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45000万元。 公司将在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出具评估报告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局会议,决定是否调整目标资产的暂定总价款(如果评估结果与暂定总价款差异超过暂定总价款的20%,则交易双方参照评估价格另行协商确定目标资产总价款),并将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资产出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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