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1日 19: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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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0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关于对2008年期初部分资产负债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确认辞退福利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8年度资产损失计提、资产核销、会计差错更正及重大不确定事项的报告。 五、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年度末公司总股本1951338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元(含税)。 六、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银行贷款决策权限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银行给公司贷款的议案。 十、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单笔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申请。 十一、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累计余额不超过33000万元提供担保。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00万元,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下称:中宁水泥)提供的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十二、同意中宁水泥吸收合并宁夏青铜峡水泥镇罗有限公司(下称:水泥镇罗)。吸收合并后,水泥镇罗将取消独立法人资格,其资产、债务、业务及人员将由中宁水泥承接。 十三、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现金)1000万元独资设立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并向其委派执行董、监事、聘任总经理。 十四、聘任哈永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2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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