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21日 22: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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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继续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柒仟万元整的一年期综合授信业务。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继续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整以下(含本数)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保函、贸易融资等信贷品种,并以信用方式提供担保。 三、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继续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一年期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各类银行业务的敞口部分,不含足额保证金承兑等低风险业务),并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四、同意公司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陆佰万美元整的一年期综合授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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