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15日 20: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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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期限为一年,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整最高余额内的所有借款业务、信用证业务、保函业务、承兑汇票业务、票据贴现业务等。 二、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重新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的一年期综合授信业务。 三、同意公司拟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许继电气)继续签订《互保协议》,互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期限为一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同意公司拟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鸽投资)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为人民币贰仟捌佰万元整的一年期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银鸽投资贷款办理日起一年。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3.6亿元(其中为许继电气提供了2.57亿元的担保业务),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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