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3日表示,证监会与国土资源部已初步建立起有关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综合监管原则和工作机制,国土部负责审核证监会送审企业购地用地的合规性。目前,国土部已完成首批试点运行25家企业的初审工作,拟于近期将正式审核意见反馈证监会。届时,证监会将对这些企业展开后续发行审核工作。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拟定两类企业纳入征求国土部意见范围:一是募集资金拟投向房地产项目的股权类融资企业;二是募集资金虽不投向房地产项目,但包含单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内容,且原有业务包括房地产经营的股权类融资企业,因为此类企业有可能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房地产项目。债券融资具有相对较高的融资成本,具备一定的市场约束机制,发行公司债的房地产企业暂不纳入范围。
他表示,国土部负责对证监会送审企业购地用地的合规性予以审核,主要针对企业是否存在如违规取得土地、土地闲置、拖欠地价款、违规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等方面的问题予以核查,并据此出具是否支持融资的意见。证监会负责结合国土部审核意见,对房地产企业融资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审核。
据悉,证监会已将两批共计41家房地产企业融资申请送国土部审核。此外,经证监会与国土部协商,拟在运行一段时间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由两部门就当前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监管要求联合发布指导意见。今后,证监会将与国家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借助信息平台和工作机制促进双方常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