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银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旨在充分发挥薪酬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共六章三十条,主要从薪酬结构、薪酬支付、薪酬管理、薪酬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在薪酬结构上,对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进行了规范,强调基本薪酬与薪酬总额的比例、绩效薪酬与风险抵扣和业绩的关系。其中,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薪酬要根据年度经营考核结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确定。
二是在薪酬支付上,主要强调绩效薪酬必须经过考核以后才能发放,必须留存一定比例在财务年度结束以后支付,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必须有40%以上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时间不少于3年。如果在延期支付的期限内,高管人员和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不当履职而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商业银行应将相应期限内已经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未发放部分。
三是在薪酬管理上,明确了商业银行薪酬管理的组织架构,强调董事会对薪酬机制负总责。明确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中必须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案件风险率等监管指标,并对考核结果中达不到相关指标要求的提出了相关约束标准。
四是在薪酬的监管上,强调监管部门定期对商业银行薪酬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