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1日 09:35 |
作者: |
刘水 |
| |
记者从接近中金所的消息人士处获悉,中金所正酝酿多项交易所规则修改,包括调整熔断机制、持仓限额、保证金比例,及放宽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申请条件等。 另据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包括硬性指标和综合评价指标在内的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已制订完毕,有望在近期发布,其中股指期货的最低开户资金基本确定在50万以上。 据悉,为了保障股指期货的平稳推出,防范股指期货推出初期可能出现的风险,有关方面希望中金所能对相关交易所规则进行修改,尤其希望发挥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和风险对冲的基本功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关方面希望股指期货推出以后,能起到稳定大盘的作用,避免市场操控事件的出现。 在熔断机制方面,目前已基本确定取消。消息人士表示,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推出之后,熔断机制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并不大,不能起到制度设计者希望起到的风险警示作用。而且,在仿真交易出现的技术故障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熔断制度所引起的,因而有关方面基本决定取消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根据中金所相关交易规则,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当市场价格触及6%,并持续5分钟,熔断机制启动。熔断机制启动后的连续5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5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涨跌停幅度生效。 在持仓限额方面,中金所可能大幅压低持仓限额。同样出于风险控制的目的,股指期货最低保证金比例也有可能提高。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