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岁末,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少市场人士认为,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这项政策调整将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构成制度性利好。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解学成对记者表示,该政策鼓励战略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有利于缓解2010年“大小非”限售股解禁压力,稳定市场运行。
解学成表示,市场行为表明,解禁期过后“大非”实际减持较少,而“小非”减持比例较大,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将鼓励“小非”中的个人投资者更长期地持有股票,进一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治理,通过改善公司业绩长期获益。
信达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认为,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不是企图限制“大小非”减持,这其中主要还是对市场起到引导作用,从而继续维稳资本市场。他还表示,通过种种细节不难发现,监管层希望将维护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与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并增加财政收入联系起来。
(毅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