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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1日起转让限售股所得将征20%个人所得税
来源 全景网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31日 16:56 作者
    全景网12月31日讯 据新华网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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