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0日 10:24 |
作者: |
王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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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轰动市场的“汪建中案”,如今有了圆满的结局。证监会对汪建中个人违法违规开出了首个超亿元罚单,日前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结完毕,款项已经上缴国库,共计2.5亿元。 据了解,证监会在2008年通过调查后认定,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累计超过1.25亿元,此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对此,证监会于2008年10月23日对汪建中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等额罚款,合计2.5亿元。 由于“决定书”于2008年12月31日送达汪建中后,他一直没有缴纳上述罚没款。今年6月4日,证监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紧张工作,终于向相关银行及证券营业所送达了执行扣划手续,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以及案件顺利执结。目前,2.5亿元已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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