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华商晨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8日 13: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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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针对从业人员的监管风暴已经升级。 继深圳证监局突击检查基金公司曝出三基金经理“老鼠仓”后,记者从多位券商人士处获悉,上海证监局拟于近日对上海辖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进行相关现场检查。 根据记者目前获得的信息,上海辖区本次现场检查的范围将不仅是基金公司,同时扩展到证券公司。
监管风暴扩至券商
“并不是只有基金行业才有老鼠仓,一般讲到老鼠仓时,很容易想到基金行业,实际上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保险公司,凡是有受托管理别人资产的人员,一方面在从事其职务活动同时,利用自己或者亲属账户来做相同的交易,都可以叫做老鼠仓,只是形式不太一样。”一位中国证监会人士此前对记者说。 根据证监系统的“辖区监管责任制”职能分工,上海证监局此次进行的当属有针对性的日常检查,检查重点即目前市场较为关注的“老鼠仓”。 一位券商合规部人士分析,此次对基金公司的检查,应与深圳局一样,“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 证监会人士表示,在包括基金业的众多代客理财行业,在老鼠仓的形式上,还有可能向别人输送利益的行为,比如同一基金公司公募基金与专户理财之间、券商自营业务与集合理财业务之间均可能存在利益输送。
从业人员监管趋严
在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从严监管的同时,证监会对系统内的工作人员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11月4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明确要求,证监系统内工作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和从事期货交易。 而对频频发生的证监系统工作人员“下海”引发的潜在“监管权利益输送”,该准则也进行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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