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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启动机构配售新股账户管理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12日 08:12 作者 华笑丛

 

 

  改革后的新股发行体制规定,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机构等法人投资者也不例外。今日,沪深交易所发布通知,要求参与新股网下配售的对象根据具体情况如实报备相关证券账户,包括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沪市A股证券账户及其关联账户,结算系统将以询价对象所报送的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上证所报备时间为每一次新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首日的9:30-15:00,深交所首次集中报送日期为6月12日至17日。

  上证所重申,每只新股发行时,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一经发现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上和网下申购新股或者漏报、错报相关账户的情况,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新股、提请有权部门取消其网下配售对象资格并对管理该配售对象的机构进行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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