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0日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于6月1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已经通过发行审核的企业将随时可能拿到发行批文,新股发行启动在即。
主要包括四项改革措施
(一)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报价与申购报价应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用途。
(二)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三)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申购新股。
(四)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揭示一级市场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判断投资该公司的可行性。证券经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向投资者提示新股认购风险。
其他改革措施将择机推出。
四大建议采纳仨
从反馈意见情况来看,市场各方的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目前多数投资者只有一个账户,但是也有个别投资者有多个账户,这就存在一人(机构)多户情况。应当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
2.目前股份锁定数量较多,不利于抑制市场炒作,应当放宽股份锁定限制,增加可供交易的股份数量。
3.增加发行机制的弹性,给予券商在回拨、中止发行等方面更多的自主裁量选择。
4.法人机构认为,建议网上单一账户申购上限比例应适当提高至百分之一;若不改变申购上限,则应提高网下发行比例。个人投资者则建议,将上限调整为万分之一甚至更低;若不改变申购上限,则应提高网上发行比例。
证监会采纳了前三项建议,第四项建议暂不采纳。
选项 比例 票数
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1个账户申购 62.3% 2968
适时调整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数 19.6% 936
完善回拨和中止发行机制 18.1% 864
选项 比例 票数
6月 44.0% 2064
7月 33.6% 1574
8月以后 22.4% 1051
市场影响
利空落地
市场将受多大冲击?
IPO重启的利空终于落地,这对大盘将有多大冲击?
联讯证券分析师盛辉认为,上一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消息并未导致市场出现下跌,在护盘资金的带动下,股市反而节节上涨,这主要是由于护盘资金力挺指数导致,而且当时市场的技术位比较合适,市场还存在做多动能。
这一次,市场的技术指标已经完全处在高位,原来的空头已经被逼迫进场,因此即便护盘资金再度现身,拉动权重股保护住指数,市场中其他个股也很可能抗不住这个利空而出现短线下跌走势,甚至不排除护盘失败,大盘出现整体回调的走势。
股民魏先生认为,增加新股可供交易的数量,其实等于在新股上市的短期内向市场输送了更多筹码,这些筹码都是需要市场用真金白银来承接的,那么新股发行对市场资金的分流作用会被加强,因此,对股市的短线利空影响大于之前的预期。
本报记者 于涛
大股东锁定限制会长期存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来看,他们对控股股东、战略投资者一般都有6至12个月限售期。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也对大股东股份锁定做出明确要求。
这位发言人说,国内外对主要股东股份的限售锁定,其目的是维持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在一定期限内的稳定性,防范新上市公司大股东过快变更带来管理层的频繁变动,影响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主要股东股份有锁定期要求,是上市公司的内在约束机制,会长期存在。新华
正在进行相关系统调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近日,证监会已就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登记结算平台等技术系统的调整、相关操作规则的制订等与相关部门进行了讨论。各相关单位正在抓紧时间进行系统调整、规则制订等技术准备工作。
从长期来看,这些目标并不困难,完全可以实现,并且会对股票市场有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近期看,特别是采用新体制后的首只或几只股票发行,其结果并不一定能使各方满意,可能会有不一致的看法。
这些情况有可能使大家对改革的效果产生疑虑,需要一段时间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