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5日 09:47 |
作者: |
夏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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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 经过八年的发展,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已从始建初期接收中国建设银行一家不良资产发展到陆续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商业银行等七家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还承办了财政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委托的资产处置业务。截止2007年上半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受托管理的不良资产帐面值累计近万亿元。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10月19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亿元人民币 。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涉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金融业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财政部负责财务监管。 截止2008年末,华融公司资本金由当初组建时的100亿元增至147亿元,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32家分支机构和5家 子公司运行状况良好。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额拨入。 公司目前由主营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向经营不良资产和发展其他金融服务并重过渡。公司在全国26个中心城市设有25家办事处和1家经营 部,负责所辖区域的资产管理、经营、处置等工作。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额拨入。1999年10月18日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 公司通过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将利用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综合运用债务追偿,资产置换、租赁、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实现不良 资产的价值回收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 (夏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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