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频道 > 新股新闻 > 正文
证监会:注册制改革需三方面工作齐头并进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3日 10:44 作者:侯捷宁
  业内人士指出,推进注册制改革绝非新股发行制度本身“单兵突进”修改完善就能实现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注册制改革是一个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战略部署,证监会将从三个方面推进有关工作。”面对市场热议的注册制改革,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出明确回应。
  邓舸指出,新股发行注册制的核心内涵是以发行人信息披露为中心,中介机构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把关,监管部门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申请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不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由投资者自行判断企业价值和风险,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他透露说,为注册制改革打下基础,证监会将从三个方面推进有关工作:一是切实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理念,作为各项改革措施的灵魂和纽带。采取措施,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严厉打击虚假披露、欺诈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是推动监管转型,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融资方式、发行节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方面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三是把加强监管执法作为市场化改革的法制保障。事前明确各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监管和行为监管,建立工作底稿抽查制度、稽查联动机制,加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有机配合,丰富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问责。
  “面对注册制,问题核心并不在于是否推出或何时推出,而是应该如何推出。”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推进注册制改革绝非新股发行制度本身“单兵突进”修改完善就能实现,更是一项涉及资本市场各层次之间有机衔接、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系统工程。这项历史性改革将涉及每一位市场参与者的利益,需集合各方智慧平稳推进,在未来一两年修改《证券法》的时间窗口内给市场一段过渡期,最终实现让市场的真正归市场。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