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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盘公司IPO比例或设上限来源:长江商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10:52 | 作者:
现在网消息 面对上市公司IPO(首次公开发行)超额募集资金“高烧不退”的现状,证监会正使用各种方法,希望能将超募资金控制在一定比例内。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已下发通知,对总股本4亿股以下的IPO公司新发股份比例设“红线”,要求严格控制在25.01%之下。另有监管机构人士透露,最近证监会发审委在IPO审核时特别关注“关联交易”,“要求IPO企业的业务要有独立性,不能过度依赖母公司。” 数家投行人士向记者证实,已于日前接到正式通知,今后IPO公司新发股份精确到万位数后不得超过总股本(发行后)的25.01%,但也不得低于25%。此规定适用于发行股份总数在4亿股以下的中小型公司。也就是说,适用于中小板和创业板。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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