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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被责令整改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8日 05:22 作者:王晓宇
  ⊙记者 王晓宇 ○编辑 梁伟 
  
  光大证券因保荐天丰节能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在决定书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
  光大证券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在12月1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光大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49号),因公司在保荐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未能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反映出公司的尽职调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针对尽职调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在决定书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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