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17日讯 光大证券(601788)周二盘后发布公告,12月1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要求公司针对尽职调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在决定书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
公告显示,此次光大证券收到《决定》主要是因在保荐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未能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这反映出公司的尽职调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
光大证券表示,公司将按照要求在整改期间对负责推荐的项目认真复核,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控制风险,并在整改完成后向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全景网/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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