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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捆绑 新年监管新政扑面

  新年资产管理市场新政频出,有消息称,监管层拟将基金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挂钩,实施“对称浮动”原则。

  当业绩好于业绩管理目标上限时,管理费可向上浮动;产品业绩低于目标下限时,管理费则向下浮动。记者发现,近期几款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取方式已有由传统的按固定比例提取向按浮动比例提取模式转变的迹象。目前正在华泰证券和工行发行的“华泰紫金增强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行的就是浮动收费新模式,其主要在债券投资中优中选优,并特别精选优质的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内的高收益债券券种。在说明书特别约定,产品不收取管理费,管理人仅通过专业投资管理能力提取业绩报酬,提取比例与产品业绩挂钩:只有当产品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65时(例如当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则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基准为3%×1.65=4.95%),管理人才对超出部分提取业绩报酬。

  业内人士分析,收费模式的改变,管理人将更注重业绩的提升,“华泰紫金增强债券”将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牢牢绑定,以投资者利益为先的做法,将有效地吸引投资者,对于促进整个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显然都大有裨益。

  实习生 董梦颖

  扬子晚报记者 尹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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