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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券商每年须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

□本报记者申屠青南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指导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有效防范和控制合规风险。证券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开展一次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自主决定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专项评估。
  证券业协会表示,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指引》的要求,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证券公司将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纳入内部控制评价的,其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应当符合《指引》的要求,并单独出具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协会表示,《指引》秉承“全员合规、主动合规”的理念,注重发挥一线业务部门的作用,建立业务部门自评与评估小组复核相结合的评估模式,重点关注各业务的合规管理状况。
  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涵盖合规管理环境、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经营管理制度与机制的建设及运行状况等方面。评估的程序一般包括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报告和后续整改四个阶段。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以合规风险为导向,覆盖合规管理各环节,重点关注可能影响合规目标实现的关键业务及管理活动,客观揭示合规管理状况。
  《指引》还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将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结果纳入公司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对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中新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对责任人采取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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