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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跑输大盘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7日 08:22 | 作者:刘志飞
日前,招商银行发布2009年私募基金绩效评估季度报告,报告显示,一季度券商集合理财业绩整体跑输大盘,并呈两极分化特点。专家介绍,投资者选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要注意三方面细节。 谨慎反而误了行情 据统计,券商集合理财自2005年首次发行以来,每年新成立集合理财产品的数量呈逐步攀升态势,2009年第一季度市场共发行18只新产品,已超过以往任何一年的发行数量。 目前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线较齐全,包括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FOF型、货币型等。招行报告显示,第一季度全部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取得了正收益,其中股票型总体收益率最高,FOF、股票、混合型的整体收益差距不大,债券型和货币型产品取得了较稳定的收益。值得关注的是,第一季度券商集合理财业绩整体跑输大盘。研究员分析,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股票仓位较低,在大盘反弹行情中未能及时调整持仓策略,导致净值表现落后于沪深300指数。二是券商对风险控制的把握,由于发售对象均为优质客户,对旗下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更为严格,在经济环境整体未出现明显好转的情况下,谨慎的投资策略可能是首选。 对比FOF型、股票型、混合型的第一季度投资业绩发现,不同券商的投资策略及管理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在净值上有截然不同的表现,呈两极分化局面,最高和最低差异较大。 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在运作上与证券投资基金相近,差异体现在两点:其一是私募性质,发行场所和发行对象均有一定要求;其二是认购起点高,限定性产品购买起点为5万元人民币,非限定性购买起点为10万元人民币。在众多的集合理财产品中,应该如何挑选呢? 理财专家表示,目前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类型丰富,投资者应先了解产品的投资对象,知道产品的风险。如以上市交易的A股、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新股申购为主并结合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及对组合投资(如股票+基金)等,不同的产品类型风险不同。 另外,券商自有资金的比率也很重要。按照规定,券商可用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的集合性投资理财计划,如果出现亏损,可先由券商这部分资金来对其他委托人的本金和收益进行补偿。因此在相同情况下,应尽量选择券商自有资金参与比例较高的集合理财计划。 专家提醒,集合理财产品在运作过程中,无法通过交易、转让方式提前收回投资,如需变现,只能等到进入开放期。不少券商在发行时承诺“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随时赎回”,这里所说的开放期,指的是理财产品达到一定收益或持有一定时间后,但假如其收益一直达不到目标,“随时赎回”就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另外,如中途退出集合理财计划,需缴纳手续费,这就要求投资者须对所购买的集合理财产品灵活性进行必要了解,一般应做好两年以上的投资准备。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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