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查处大元股份关联交易违规及相关责任人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4日 06:12
作者:耀文
本报讯 上交所23日表示,2014年3月,该所通过联合监管和公告事后审核,发现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在核实查证有关事实和当事人责任后, 2014年4月16日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参审委员表决通过,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上交所表示,鉴于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永新予以公开谴责;并已于此前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洪金益、董事汤闯、王蓓莉、宫国魁、郑本席、独立董事杜希庆、濮文斌、陈路、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立新、副总经理易佑福、财务总监李森柏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抄报中国证监会和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耀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