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1.41亿欠款 吉电股份转回减值准备1.27亿 |
|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6日 07:29 |
作者: |
于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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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000875)公告称,依据公司与松江河发电厂签署的《还款协议书》,松江河发电厂归还公司委托贷款本金1.41亿元款项已于2009年11月24日到账,年内公司将转回累计已计提的减值准备1.27亿元。 松江河发电厂将按照协议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继续履行归还所欠公司相关委贷利息3903.15万元的义务。鉴于公司与松江河发电厂签署的《还款协议书》已经实际履行,公司拟按《还款协议书》约定,办理撤销对松江河发电厂诉讼的手续。 公告显示,公司因松江河发电厂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一事,于2009年9月15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9月18日向公司送达了(2009)吉民二初字第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经松江河发电厂与公司协商,在松江河发电厂与公司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于2004年1月12日签订的《委托贷款补充协议》基础上,松江河发电厂与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签订了《还款协议书》。 根据公司的三季报,吉电股份前三季度亏损额为1444.10万元。如果年内转回减值准备1.27亿元,将使公司业绩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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