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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推出“可交换债”第一单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15日 08:43 作者 贺宛男

 

 

  日前,健康元(600380)发布沪深股市首单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交换债)议案,将以其拥有的部分丽珠集团(000513)股权作为交换物,发行7亿元交换债,开创了大股东减持的一条新路。

  健康元的这份“交换债议案”文字并不长,但有不少内容具有导向性意义。

  首先,交换债的交换物和担保物是两个概念。由于健康元是丽珠集团的第一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后者约41.81%的股权,可交换债顾名思义是拿债券换股票,由于债券持有人拥有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换取股票的期权,换股价一般会有所上浮,以目前丽珠A股29元多一点的市价,转股价很可能会在30元上下,以此计算7亿元交换债其交换物约需2300万股丽珠A股。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发行债券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即用于交换的股票最高按市价打7折,正因为如此,尽管交换出去的股票可能只有2300多万股,但公司需拿出4000万股左右作为担保物。这还是质地较好的公司,相信那些业绩平庸者若大股东要发交换债,可能会被要求打6折、5折甚至更低。

  其次,连环持股、大股东持股比例又较高的最适宜发交换债。作为大股东的健康元和控股的丽珠集团都是上市公司,健康元持有丽珠41.81%,若顺利发行并换股,健康元仅减持约8%的股权,还有33%,不会改变控股地位。由于健康元是上市公司,本身信息较透明,又系民企控股,发行交换债无需经国资委等部门道道审核,相信顺利发行的可能性极大。以此推断,如太极集团控股西南药业、桐君阁,雅戈尔控股宜科科技,九龙山控股景兴纸业,等等,如想减持股份并有融资需求,也可能采用交换债方式。

  第三,上市公司发债一般不得用于还贷,可发交换债似乎较宽松。这次健康元发行7亿元交换债,募资用途共三项,除2.5亿元投资一原料药及制剂外,3亿元用于还贷,1.5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为交换债的利率比银行利率低得多,发债减贷,仅利息费用就可减少数千万元。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发交换债实际上是大股东高价减持(转股价一般上浮10%),是“大非”部分地、缓慢地转为“小非”的过程,这对大股东自然极为有利,对市场的冲击也较小;纵然碰上股价大跌换股失败,以很低的利率发债大股东也相当合算。由此看来,若健康元顺利闯关,跟进者不会少。另一方面,正因为交换债实际上是大股东高价减持,大股东为保证换股成功,在募集说明书正式发布前不会拼命拉高股价,或者说有发交换债题材的股票股价会相对较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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