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8日 09:16 |
作者: |
李文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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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正式启动股权激励的海信电器(600060,收盘价12.45元)4月25日表示,激励方案已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将于5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此事。 2008年10月,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后,海信电器是第二家获批的公司,第一家是烽火通信(600498,收盘价14.79元),股权激励方案于今年2月份获得批准。 低位推出股权激励股价已翻倍 从各种因素看,海信电器启动股权激励的时机相当好。2008年11月20日,公司发布股权激励草案,其中披露的行权价格为5.72元/股,是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而截至昨日收盘,海信电器的股价已经上涨至12.45元,是行权价的2倍多。 公司业绩的增长在2008年也出现明显放缓,本次股权激励中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条件之一为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2007年,公司完成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增长了55.53%,但是,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海信电器仅实现了2.25亿元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8%。2008年增速的放缓被研究员看成是为公司今后几年的业绩预留了增长空间。 成第二家获批国企 海信电器在发布草案5个月后获得审批,主要原因是方案的条件设置是按照通知在执行。通知对国有控股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有如下规定: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不低于公司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及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根据海信电器修订后的草案,按照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数值计算,第一个行权期,公司2009年~2010年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同时每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第二个行权期,2009年~2011年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和每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以上标准;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在2009年~2012年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和每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以上标准。有研究员表示,该条件的设置对业绩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李兆熙称,通知对国有控股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有较高的条件约束,国企不仅要满足证监会披露的相关要求,还需满足通知中的要求,而非国有控股企业只需要满足后者即可。既然条件相对一般企业更苛刻,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今后获批的国企会有更好的业绩增长呢?记者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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