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0日 08: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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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继第一时间向沪杭赴美游客给付185万旅游意外保险金之后,近日,中国太平洋保险与中国外交部在北京签署“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从2009年开始,太平洋保险将为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近250个使领馆的5000多名外交人员和随任家属提供每年保额达26亿元的保障,为中国的外交官们撑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签约仪式上,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长高国富表示,此次保险合作是外交部对中国太平洋保险服务能力的肯定和信赖,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高国富承诺,不管外交工作人员在世界哪个地方,太平洋保险都会提供最优质、最便捷的服务;太平洋保险将以自身的努力,为我国驻外使馆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贡献力量。 到2008年,在中国太保投保的驻外使领馆数量已增加到52个,享受保险保障人员也从承保初期的270人增加到1000多人。在双方多年合作的基础上,2009年开始,保险覆盖范围已扩展到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近250个使领馆的5000多名外交人员和随任家属。 此外,有关专家还建议:市民出境旅行时,即使旅行社已投保了强制的旅行社责任险,旅游者仍应考虑自行投保境外旅行保险,而且务必注意24小时全球紧急援助服务和医疗保障。专家指出,其实,境外旅行险的保额还要参考旅游天数、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等因素。比如,去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对于申根国家,则必须投保包含24小时全球旅行救援服务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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